近期,全国多个城市含深圳、杭州、北京等开始推行社保三统一,禁止社保代缴。许多客户纷纷求助我们,是否社保代缴的时代即将终结?异地用工又该何去何从?
事实上,尽管应由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法律规定出台多年,但是实践中由于一些企业在当地没有分支机构,但仍需要异地用工,依旧存在着大量社保代缴现象。
诚然,社保代缴能解决上述企业的一部分问题,但随着越来越多的城市加入禁止社保代缴的大军,社保代缴隐藏的风险不容小觑。
企业采取社保代缴有哪些风险?
企业采取社保代缴不仅会有法律方面的风险,也会带来企业发展和管理方面的风险。具体如下:
法律方面的风险
劳动争议
1)赔偿社保待遇或差额损失
例如,实际用工的公司与缴纳社保的公司不一致的,可能导致工伤认定失败,导致员工无法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列支的待遇,实际用工的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另外,即使行政部认定了工伤,支付了社保待遇,但是由于各地保险待遇存在差异,公司也存在赔偿差额部分的风险;
2)视为未缴纳,赔付经济补偿
按照部分地区的司法裁判口径,代缴社保视为未缴纳社保,应赔付员工因此被迫离职的经济补偿。
行政责任
1)补缴,收滞纳金
委托异地代缴机构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行政机关可能责令公司在注册地补缴社保并加收滞纳金;
2)罚款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a. 有关行政部门责令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b.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刑事责任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因此,若公司委托关联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关联公司和员工个人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社保待遇,情节严重的,存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风险。
企业发展和管理方面的风险
影响上市
双重社保的成本
不利于人才留任
影响公司信用,无法享受当地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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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社保代缴有以上风险,
那么有什么替代方案吗?
我们建议企业可采取以下三种解决方案:
1
外包
寻求有资质的外包公司,将异地业务外包出去,由外包公司选聘或安排其合适的员工,完成业务。
2
劳务派遣
寻求有资质的公司以劳动派遣的方式用工,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保。但是,采用此方案,岗位需要符合“三性原则”,即辅助性、替代性和临时性,并且劳务派遣用工量不得超过总用工量的10%。
3
注册分公司
在有用工需求的当地注册分公司,以分公司作为用人单位进行用工管理并缴纳社保。
近日,我们也成功协助一家外资科技公司将员工的劳动关系平稳转移至新注册的分公司。
项目背景及挑战
我们的解决方案
项目成果